操作工人失误 青岛良顺成包装生产的复合袋不合格
来源:半岛体育电子注册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7-02 23:28:20

  近日信网()获悉,青岛良顺成包装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良顺成包装”)生产的复合袋溶剂残留总量不符合标准,被判定为抽检产品不合格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相关规定。依据该法,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良顺成包装进行了处罚,没收37320条不合格的复合袋,处良顺成包装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(¥7500.00元)60%罚款4500元。

  据了解,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5日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移交的市局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告知书》及检验报告显示,良顺成包装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27×207+60×0.13(mm)17g,生产日期/批号2020-08-07的PET/VMPET/PE复合袋,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组织的监督抽查中,经抽样检验,溶剂残留总量项目不符合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(一)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》标准,判定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,抽样基数37500个。

  良顺成包装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“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,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的规定,参照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试行)》二百九十 【较轻】处罚标准 “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货值金额50%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。”的规定。

  依据该条例,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23日依法对良顺成包装下达了青城市监处字〔2020〕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没收37320条不合格的复合袋,处良顺成包装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(¥7500.00元)60%罚款4500元。

  对于此事,良顺成包装的负责人纪先生表示,此前由于操作工人的失误,将复合袋的熟化时间计算错误,导致溶剂残留总量不符合规定,但该批复合袋尚未销售就已全部被收回,目前良顺成包装已将罚款缴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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